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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汕头市律师协会会长,汕头仲裁委仲裁员,法学硕士。曾经拥有从事证券法律律师业务资格,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、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律师业务从业资格,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从业资格。
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年来,办理了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涉外经济、专利、商标、金融、房地产、海商海事、专项法律服务等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。先后担任国家机关、外贸进出口公司、银行、房地产公司、上市公司、三资企业等近百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,同香港和国内各地律师所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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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律师,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汕头法学会会员。具有十年的法律诉讼经验。执业以来,郑豪律师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协助顾问企业建立、健全规章制度,审查草拟合同,参与商务谈判,避免法律风险,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。同时,代理了大量仲裁及诉讼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,业务范围涉及房地产、合同担保、知识产权、国际贸易、劳动争议等。主要代理案件有:某上市公司驰名商标被仿冒的索赔诉讼;某市大型国有酿酒厂改制的整体债权追偿;代理某著名集团诉某市财政局、审计局、会计师事务所过错验资索赔诉讼;阿联酋某集团追讨欠款诉讼;法国某公司国际贸易纠纷等等。凭借勤勉的办案作风和扎实的法律知识,郑豪律师出色地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,维护了司法天平的公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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